劇情簡介
導演保羅費格,找來了在《受難記:最後的激情》中表現出色的吉
1952年,在共產世界保加利亞長大的12歲孤兒大衛受人之託,僅
當大衛穿越歐洲、展開這趟送信之旅時,這是自小在集中營長大的
觀後感想:
當人權遭受迫害,絕非當局者或握有權力者一人所為,它必然是一種
集體的迫害,多數人因為畏懼而選擇把大衛送交給警察而維護自身的安
全,當然為了獲得好處而密報者亦不在少數,幸好集中營裡的軍官以及逃
難中唯一因死了兒子對大衛有愛屋及烏心理的蘇珊大嬸解救了他,否則
大衛可能從此對人永遠失去希望!
或許有些人認為身在民主國家就不會發生這種事,那麼有些人的冤
死和種族的歧視等就不算是一種對人權的迫害,雖有明文法條,但只要人
心不改,這些事會周而復始的發生,到時你便會明白所謂的政治庇護其實
也是一種政治的操弄,它必須有反對黨的幫助或有力人士在海外努力為
你奔走,否則你不要想各國政府或人民會為你發聲,想想身邊的人平時誰
不是自掃門前雪,各種利益團體的發聲後面必有它的政治動機和好處,沒
有好處他們也會選擇靜默,尤其你得罪的是上面的權貴時,即使是反對黨
他們也會選擇和執政黨一個陣線,因為攸關的是他們共同的利益,所以看
了這部電影更有感覺了,所謂人權是要自己爭取的,只要自己夠強,並且行
得正,就沒什麼好害怕,因為還有神的眷顧,祂在看著!不正的人必自斃,為
了害怕東窗事發,他必須日日夜夜地提防他的政敵,還有藉機想從中牟利
的組織團體以及政黨所操弄的民眾!我想即使贏了的一方也寢食難安,必
須時時刻刻地計算,我想神已經處罰他們了!而貪婪的民眾是如何愚蠢地
被操弄,竟妄想以支持之名嫁禍於人!別傻了,別人比你更聰明,要人權是
吧!自己上街遊行去吧!(PS.無故解雇勞工,難道不也是一種對人權的迫
害,雖有法可提出申訴,但有多少人真正獲得合理的賠償,所以誰說民主
國家就沒有迫害),或許你選擇的是抗爭或投給反對黨,但我選擇的是用
腳投票,難道這種方式就不行,一定要我被你們利用才行,笑死人了,這還
算是民主國家嗎?正因為人心不足蛇吞象,所以才需要有法治,法治是道
德的最基礎,沒有法治的國家不能算是真正的民主國家,我不相信人性,
,所以我要選擇法治良好的國家居住,至少受害了還可以得到合理的補
償,守法了也不會覺得自己是<瘋子>,我終於了解為什麼大家會把我
視為是瘋子?因為這一切真是太荒謬可笑!違法的人不必受到處罰,守
法的人卻要遭受到政黨以及他們所操弄的民眾的迫害,如果我有罪為
什麼不遵循法律的程序接受調查,不能是他們心虛,也害怕給了某些
國家提出<政治庇護>的理由,請問被迫害的人不能單純地接受保護
到他國居住嗎?一定得像王丹這樣的民運人士熱熱烈烈地搞政治才能
獲得庇護,才有利用的價值嗎?還是各國的政黨和權貴是互相包庇,因
為你們也有許多不能說的秘密落在對方的手裡,還是拿了什麼政治利
益作交換?原來人權是一種很好的交易籌碼!
PS.連誹聞事件和政治迫害都分不清的人才是頭腦有問題!
連最強的德國都必須選擇為納粹屠殺的事件道歉,為什麼有
些人可以一直不道歉,因為是個人事件,孤立無援的關係嗎?
歐!這還告訴我們一件事,一定要被殺的人夠多,否則是不配
討論人權的! 不然你得活得夠久,運氣好的話才能像雷震一
樣獲得平反! 不過雷震沒我那麼衰,一起被兩黨和支持他們
的群眾迫害,還好我已想清楚了,人權只能自己爭取,神將來
會以它的方式為我平反!